河东区局虽虚心改正其错误公示的政府信息但手法不对只治标不治本并致使虎去狼来按倒葫芦浮起瓢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林立军主任:
昨天,本信访人为你委下属的河西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一错一万倍”地在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近期新增严重失信企业》栏目胡乱公示辖区企业行政处罚信息一事,一直在同该区局办公室文员电话沟通,她表示将向局领导报告此事并尽快洽本区局有关部门及时更正误报的政府信息。
但要命的是,到了2016年08月25日的上午,本信访人卫津,竟又瞠目结舌地在该栏目中发现,虽然该区局已将其早先搞错的河东区两家企业“天津蓝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天津市华北医院”的行政处罚信息悉数删除,可匪夷所思的是——就像歌里唱的那样“走了太阳,来了月亮,又是晚上”——那个总是不断冒出类似错误的《近期新增严重失信企业》栏目里,又莫名其妙地“涌现”出一家河东区企业“物美(天津)连锁超市有限公司卫国道店”的“大名”来——待本信访人卫津定睛一看,敢情这又是河东区局企管科的工作人员在其负责对外公示政府信息的重要工作上特别马虎,接二连三次地标点错了“小数点”——而且总是在同一个地方——“虎去狼来”地犯下此类滑天下之大稽的“傻屄级”错误:
信用风险分类:严重失信
企业基本信息 |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120000400068627 | 名称 | 物美(天津)连锁超市有限公司卫国道店 | |
类型 | 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 | 负责人 | 孙迈 | |
营业场所 | 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32号 | |||
经营期限自 | 20040530 | 经营期限至 | 20330624 | |
经营范围 | (一)商业零售(包括代销、寄售:百货、服装、建材、五金交电、工艺饰品、通讯器材、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二)经营相关的配套服务(包括餐饮、仓储、所销售产品的配送、配销、安装和咨询服务,营业场地内外的自营商品广告,部分场地对国内法人进行出租)(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 |||
登记机关 | 天津市河东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核准日期 | 20120827 | |
成立日期 | 20040530 | 登记状态 | 存续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处罚种类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金额(万元)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作出处罚决定书日期 | 委办局名称 |
津市场监管东向工处字(2015)第30号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 | 10000(卫津注) | 0 | 天津市河东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20151012 | 市市场监管委 |
津工商东经处字〔2014〕95号 |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 | 0.99896 | 0.00104 | 天津市河东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20141225 | 市市场监管委 |
卫津注:河东区局辖区企业经营了一点点过期食品,就罚它一个亿——咱就是用屁股想想,那也不能够!而且,该区局此项十分重要的政府工作越干越回去——2016年不如2015年,2015年不如2014年——典型的“黄鼠狼下耗子和罐儿里养王八”,就这狗屁水平,能为人民服好务吗?!
专此候复!
卫津 2016年08月25日
评论